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指导与监管,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题报告时间要求
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研究生),均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原则上应于入学后第2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开题报告组织实施
1.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在开题报告前一周,须张贴海报或在学院网页公布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审查小组成员、开题报告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各学科组织相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开题报告会。
2.各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相关学科专家及外校研究生导师参加;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原则上至少有1人为校外专家,设组长1人。
4.学术型硕士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设组长1 人。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成立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实践单位的专家,设组长1 人。
三、开题报告程序要求
1.研究生本人提出开题申请,须在开题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开题。
2.开题报告会由审查小组组长主持,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博士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40分钟,硕士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的选题、背景、意义以及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4.开题报告审查小组通过审查文献综述报告,考察学位论文选题的前沿性、创新性;通过审查学位论文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预期成果来考察论文的研究价值和意义;通过审查论文的研究设计,考察学位论文研究的可行性。
5.开题报告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当场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定。审查小组秘书应将开题报告书和专家评议意见整理归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秘书负责汇总各学科开题报告相关材料存入学位档案。
四、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1.开题报告通过者,研究生在一周内根据审查小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未通过者,在半年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如仍未通过,随下一年级进行开题。
2.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位论文选题。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有重大改变,须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字,所在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半年内严格按照开题报告程序重新进行开题。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吉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