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党字[2001]57 号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1 年 4 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教学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育是提高高等教育的重点和关键。建立学校党政一把手作为本科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度;学校各级党政领导要把教学质量作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全校教师、职工、干部要树立“教学工作优先、教学质量第一”的意识。统一思想、达成一切为了教学工作、一切服从、服务于教学的共识。
二、完善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校领导每学期定期召开两次教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期的教学工作,明确教学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形成制度;针对教学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学指导委员会专题立会,及时研究、审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永恒的主题。学校继续实施教学质量年工程,促进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三、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日常教学经费不低于学校学费收入的 20%,用于教学业务、教学仪器设备修理、教学差旅、体育维持等;在教学经费中,要保证教学实验、实习经费的投入。投入比例不低于教学经费的 20%。
四、建立约束机制,保证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数量与质量。教授、副教授必须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一般情况下,55 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正高职称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作一次学术报告;鼓励 55 岁以上的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开设专题讲座;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生课程的教师,不再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把高级职称教师授课率作为评价院(部)工作的指标之一。
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继续执行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制度,青年教师讲课大赛制度,加大奖励力度;设立教学奖专项经费,每年投入不低于 5 万元。鼓励教师加大教学投入、奖励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者。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成果、论文等同于科研成果、科研论文。
六、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将学生评价、学校各级领导、督导组评价、教师所在单位评价综合结果与教师晋级、聘任、分配挂钩,对于达不到学校本科教学基本工本量和质量的教师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申请聘任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提前半年或一年向学校申请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质量达标后方能晋升职称。
**完整内容详见附件
吉林农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规定.pdf.pdf